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和洋浦校区飨园风味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经营主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和洋浦校区飨园风味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经营主体)项目
2.2招标编号:YNZT2024-040
2.3资金来源:食堂营业收入
2.4招标控制价:
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餐饮团队服务费不超过基本食堂营业额的45%;飨园风味食堂以评估价租金标准每年¥87210.00为底价,由投标人按上浮率报价,上缴有偿使用费。
2.5招标范围:针对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和洋浦校区飨园风味食堂提供餐饮团队管理(经营主体)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服务要求 |
报价说明 |
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和洋浦校区飨园风味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经营主体)项目 |
昆师路校区和洋浦校区 |
1.服务范围:餐饮服务(师生早、中、晚餐)。 2.食堂类型:综合食堂,包含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含清真窗口)和飨园风味食堂。 3.食堂建筑面积:昆师路校区食堂面积约700平方米,飨园风味食堂面积约570平方米,包含操作面积及就餐面积。 |
1.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餐饮团队服务费不超过基本食堂营业额的45%,由投标人报价。基本食堂严格执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2.飨园风味食堂以评估价租金标准每年87210.00元为底价,由投标人按上浮率报价,上缴有偿使用费。飨园风味食堂售餐窗口设置 7个 窗口。 |
备注: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食堂水、电、燃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据实收取,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由昆明学院后勤膳食科账户在营业款中代扣。
2.7此项目分别执行基本食堂和飨园风味食堂政策和规定,中标人同时负责基本食堂和飨园风味食堂的经营管理,不允许转租、转包、分租、分包,并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做好成本和质价控制。
2.8食堂食品原材料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并配置“食堂原材料供应链管理系统”进行采购管理。
2.9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昆师路校区基本食堂和洋浦校区飨园风味食堂进行整体考核,每年实行日常检查考核、月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期师生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80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作出赔偿。
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应预先告知经营者。
2.10服务地点: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洋浦校区。
2.11经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经营管理符合国家对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不得在外赊账,拖欠货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尤其是饮食保障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相关餐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2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准营清真食品的相关证明,经营清真食堂期间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及民族宗教行政事务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的承诺(提供相关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造假贩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近三年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8招标人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格式不限,自行拟定)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一区)11幢3单元102室)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对公账户转账。
付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719 0678 2510 8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4.2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一区)11幢3单元102室)。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https://zcglc.kmu.edu.cn/)”“昆明学院后勤管理中心网站(http://hq.kmu.edu.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学院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8872046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一区)11幢3单元102室
联系人:窦蕊、李旭俊、陶俊涛、李冬梅、王文斌
联系电话:0871-63983338